摘要:2015年苏州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招聘文化专技人才5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至4月5日。
2015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2015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6日至1997年4月5日期间出生)。
(三)此次招考不受户籍限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新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复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进行,其中邮寄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必须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12-58690891。
1.现场报名
时间:2015年3月6日至4月5日,每天08: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9楼组织人事科
2.邮寄报名
时间:2015年3月6日至4月5日。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9楼组织人事科,邮编:215600
3.电子邮件报名
时间:2015年3月6日至4月5日。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
E- mail:435198037@qq.com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2.按招聘岗位要求,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上述材料中,选择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的考生提供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提供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
(三)报名初审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6日至4月10日8: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9楼组织人事科。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招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包括才艺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才艺考试。才艺考试分为个人才艺展示和评委组现场提问。其中,个人才艺展示由报考者根据应聘岗位自行准备表演节目,时间为10分钟。考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才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分占30%与面试分占70%(才艺考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才艺考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1.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0568。
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9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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