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5-03-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南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62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4月18日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也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
2015年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江宁区(男)6名,江宁区(女)4名;
  浦口区(男)3名,浦口区(女)1名;
  六合区(男)6名,六合区(女)4名;
  溧水区(男)10名,溧水区(女)7名;
  高淳区(男)13名,高淳区(女)8名。
  二、选聘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选聘对象:
  1、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3、江苏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报名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名条件
  1、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但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团委)或协会(社团)中层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能如期毕业;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报名有关事项”。
  (二)资格审查。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的“考试实施”。
  (四)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市选聘办根据选聘人数分别确定江宁区(男)、江宁区(女)、浦口区(男)、浦口区(女)、六合区(男)、六合区(女)、溧水区(男)、溧水区(女)、高淳区(男)、高淳区(女)10条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达线人数不足,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的证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将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决定聘用。南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选聘办:(025)83638283
  江宁区:(025)52281504
  浦口区:(025)58111820
  六合区:(025)57675589
  溧水区:(025)57206671
  高淳区:(025)57338113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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