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职位核减、取消公告

2015-02-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核减、取消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招录职位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18号)、《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核减或取消的招录职位公告如下(详见附表)。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改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16︰00。
  附: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表
 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表
部门代码 单位名称 职位 职位 招录 开考 初审合格 核减、取消人数
名称 代码 人数 比例 缴费人数
3061100533 南通市港闸区-港闸区人民法院 办事员 1 1 3 0 取消
3062100534 海安县-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办事员 1 1 3 2 取消
4062100811 海安县-海安县乡镇机关 办事员 11 1 3 2 取消
3068100534 启东市-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办事员 3 2 3 3 核减1人
3068100534 启东市-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办事员 4 2 3 3 核减1人
3062300533 如东县-如东县人民法院 办事员 1 3 3 4 核减2人
3062300533 如东县-如东县人民法院 办事员 2 2 3 4 核减1人
3068100533 启东市-启东市人民法院 办事员 4 2 3 4 核减1人
3062100533 海安县-海安县人民法院 办事员 1 3 3 7 核减1人
3068400533 海门市-海门市人民法院 办事员 1 3 3 7 核减1人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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