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阴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4-12-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江苏省淮安市淮阴中学招聘教师19人,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13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笔试时间: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
  江苏省淮阴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四星级高中,现有主校区(高中)、开明校区(初中)和新城校区(初中)三个校区。为适应淮阴中学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19名(详见《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或本科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本科学习期间(含研究生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本科期间就读一本院校的,奖学金可放宽至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本科期间就读“211”院校的,奖学金可不作要求)或者两次二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的,两次折算为一次)。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须达二级甲等),英语教师本科毕业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美术教师为绘画或艺术设计方向。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13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第二步: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等级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文凭),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主教学楼一楼西会议室现场报名确认。
  第三步:由淮阴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人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办理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占卷面总分60%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二个岗位不参加笔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7:30。
  (三)试讲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因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试讲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7:00。
  (五)体检、考察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30%、试讲占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已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免体检环节)、考察人员,由淮阴中学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及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江苏省淮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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