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招聘公告

2014-12-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2015年面向海内外引进经济管理类专业高层次人才
  为了壮大我院优质师资队伍,加快财税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南财大人字[2013]18号)、《南京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南财大人字[2013]2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将在五年内面向海内外引进“卓越计划”学者1名、“攀登计划”学者3名、“培育计划”博士4名和其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较高水平博士若干名。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财政学(含税收学,下同)专业毕业的博士为主,兼招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相关专业毕业的博士。学校和学院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应具有博士学位;“卓越计划”对象一般应具备正高职称,“攀登计划”对象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培育计划”对象和其他较高水平的博士应为优秀博士。
  3.“培育计划”除了引进财政学专业的博士外,还引进经济学科或管理学科的相关专业博士。其他各类人才限财政学专业毕业的博士。海外人才根据专业相关性原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截止到引进当年,“卓越计划”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攀登计划”对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培育计划”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较高水平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高级宏观、高级微观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等方面的宽厚基础,愿意从事财政学专业或税收学专业的教学与研究。
  (二)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1.“卓越计划”入选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江苏省“特聘教授”或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
  (2)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3)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4)获国家级重大项目、863项目、973项目、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等立项资助者。
  2.“攀登计划”入选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或“双创计划”。
  (2)近三年内,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级教学名师奖。
  (3)近三年内,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4)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级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主持部省级立项资助课题2项;且科研累计经费文理科50万元、工科200万元以上。
  (5)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提名奖获得者。
  3.“培育计划”入选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青蓝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或南京市“321计划”主持人。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规定的三类及以上刊物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二类以上刊物原则上不少于2篇。被SCI、SSCI三区及以上收录者优先。学术论文类别(级次)的认定按照我校《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11版)》执行(下同,详见附件)。
  4.引进上述三类计划以外具有较高水平的财政学专业毕业的博士,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二、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一人一议,提供相应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房问题;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1.达到“卓越计划”入选条件的知名教授和杰出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30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15-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2.达到“攀登计划”入选条件的教授和特优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6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6-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达到“培育计划”入选条件的优秀博士,引进时给予30-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3-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对上述三类计划以外的较高水平博士,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5.入选“卓越计划”、“攀登计划”的人选可实行年薪制,按照不同学科、专业一人一议,一般年薪标准为20-60万元不等。年薪制人员不同时享受上述购房补贴。非年薪制入选人在聘期内享受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4028225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邮政编码:210023
  电子邮箱:
LLM0010@163.com
  学院网站:http://csxy.njue.edu.cn/
  和谐、温馨的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附件一:南京财经大学一类、二类和三类奖励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
  (一)一类刊物
  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主栏)、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教育研究、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JCR期刊综合评价主题分区表中一区收录论文-国外期刊外文)、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国外期刊外文)。
  (二)二类刊物
  新华文摘(全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国外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哲学动态、经济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工业经济、世界经济、国际经济评论、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经济学季刊(北京大学)、南开管理评论、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科研管理、统计研究、会计研究、金融研究、财政研究、审计研究、税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译文除外)、中国人口科学、人口研究、中国语文、文学遗产、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文艺研究、世界美术、美术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高等教育研究(华中科技大学)、体育科学、心理学报、资源科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JCR期刊综合评价主题分区表中二区收录论文-国外期刊外文)。
  (三)三类刊物
  (1)WOSP-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最新CSSCI(不含扩展版和集刊)收录期刊(注:已列为一、二类刊物的除外)、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JCR期刊综合评价主题分区表中三区和其他SSCI收录论文-国外期刊外文)。
  (2)其他专业性报刊:经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中国社会科学(内刊)、求是(内参)、新美术:中国美术学院学报、装饰、美术观察、艺术与设计、中国书法、中国广告、中国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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