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建立这种分析比较制度以后,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有了客观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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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建双轨制?
基层公务员工资低无晋升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央决定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双轨制是响应基层公务员需求和顺应现实的选择。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行政层级中,全国700多万公务人员其中绝大多数在县和乡镇。但是,县委书记、县长为处级,县发改委主任、县教育局局长等重要职务都是正科级,虽然职务重要任务众多,但是受职级所限,下面的其他成员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有的为股员。他们是面向广大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人群,但是按照职务来挂钩工资的话,基层公务员工资非常低,而且绝大多数没有晋升空间。
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现象,不仅对他们来说不够公平,也不利于提高其积极性,更不能激励其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到主任科员就等着退休”也是一部分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如何实行双轨制?
工作表现好不升职也能加薪
汪玉凯表示,担任领导职务和工资待遇分开两条线来实行,副书记副县长等领导职务和他的工资待遇挂钩之外,收入还将与职级挂钩,如有多少年的资历、工作表现、百姓评价等等考评标准。“我建议,基层普通公务员如果工作好、工作时间久,拿到的工资不应该比县长低。”汪玉凯表示。
这是否是整个公务员群体加薪的前奏?对此,汪玉凯表示,基层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双轨是解决基层公务员根本性待遇的问题,这与整个公务员系统调薪是不一样的,“当然,后者的改革也正在启动。”
事实+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据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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