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2013-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竟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当这家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再次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后,引起了舆论高度关注,至今热度不减。


      设置政府采购的本来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节省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其采购程序、企业资格审查等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而据记者调查,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明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但公司不仅顺利入围竞标企业名单,而且还以最高价格中标。不难看到,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已经成了一些人非法牟利的幌子。


      荒唐事实的背后暴露的是有关部门的姑息纵容。作为政府采购的组织者、执行者,各地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把好企业关、花好财政钱”重要职责。然而面对记者的调查追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竟避而不谈,反而声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对具体竞标细节“不知道,想不起来。”如此敷衍塞责,更是让人怀疑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


      政府采购涉及公共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容不得半点疏漏。如果政府采购部门的负责人不以纳税人为重,在采购过程中非法变通、“暗箱操作”,采购结果岂能保证公平、公正?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采购频频暴露出的效率低、价格高等乱象,已经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不让政府采购成为企业非法牟利的幌子,而是真正为纳税人省钱,必须从监管上找办法。公共政策的公开透明,被认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让包括社会公众、媒体在内的更多监督者参与进来,才可能驱走采购领域的“黑暗”。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