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引导学生行孝而非制定标准

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今年北大公布的推荐制实施细则,将孝道纳入推荐条件之内,而这种“举孝廉”式的推荐标准,引发舆论纷纷。


  把孝敬父母的美德推广和延续下去,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而北京大学作为教育机构,在这方面更是任重道远。只是,缘何这本不该引发争议的行为却招致民众质疑,这种背后所折射的,恐怕不仅仅是对“举孝廉”的非议。


  实际上,北大推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以来,尽管每年的细则都有完善和创新,但有个关键问题却未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而这个关键问题便是公平、公正。比如,公众质疑,北大的校长实名制惠及的群体明显偏向于城市学生;又比如,从北大的实名推荐制公布的名单来看,实名推荐制更像是“实名推尖制”……在公平难以得到根本性保证的前提下,在制度硬伤上的创新和改革反而会加重民众忧虑。


  还有便是,在当前的环境下,孝道的标准是什么?这显然不是能够清楚定义的,并且北大所要做的,并不是给孝道制定标准,而是在自己职能范围内,尽可能地推崇孝道,引导学生行孝。


  北大只有明白了自己的目的,才不会在各种概念和条框中迷失了方向,耽误了人才。而他们的使命,无疑是实现人才选拔的多元化,为更多的偏才、怪才提供成材的通道,以实现人才选拔的公平。过多的条条框框和背景限制,一是说明北大对自己教化的能力不自信,二则是陷入了“选全才”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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