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说到税负,我们如今已经会很习惯地将这个“税”扩展为“税”加“收费”。毕竟,就强制性和不可避免性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税并无区别。
每年的税收了多少,是有数字的,但这个“费”呢?到底一年收了多少,却一直是个谜。
11月22日的东方网通过转载《人民日报》的报道提供了一个数据: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撰文指出,2009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8962.2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7900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5100亿元左右,共计约为21962亿元,超过了税收的三分之一。
作为一个学者的个人研究结论,周先生给出的数据不一定那么准确,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罚款已经成为民众的沉重负担,却是不争的事实。事实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无论你是去换个身份证还是做个驾照之类的年审,甚至你去政府机关领取各类证照,都要缴纳数额不等的工本费。其他附着于更换补办证件之上的各种体检、牌照费用,更是一样都不能少。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为民众获取行政服务时实实在在的负担。这些形形色色的收费以及各种罚款,把民众变成了随用随取的提款机,巨额收费和罚款,却成了一些部门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巨大经济利益的左右下,一些地方更是形成了“执法是手段,罚款是目的”的罚款经济,罚款有提成、超收有奖励,成了一些执法部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周天勇先生认为,清理乱收费,必须对收费项目和规模进行彻底清查,进行费归税、费改税的改革。清理乱收费当然是必要的,费改税也是办法之一。但有一点必须搞清楚,即便有些并不违规的行政收费,其实也是不合理的,所谓的清理乱收费和费改税,对这些收费项目,并不适用。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公民去政府部门更换或领取各类证件,一般都要被收取工本费,这就是完全不合理的——公民通过税款已经支付了购买行政服务的费用,现在却要再交一次工本费,这不是重复收费是什么?
公民缴纳税款供养政府,政府部门为公民提供行政服务,这是双方基于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来说,在税收之外,政府部门不应该再有任何的经费来源,这也是税收法定的初衷,更是节制权力牟利冲动的必须。至于罚款,也应该更多地让位于行政处罚,让政府部门远离“权力变现”的可能。
更重要的一点是,由纳税人通过税款供养的政府部门,为公民提供任何行政服务,都应该是免费的——你不能要求一个人为他已经付过钱的服务再付一次费。由此来看,所有“工本费”之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都应该全部撤销。如果“免费行政”的理念不能确立,那么,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永远是民众跳不出的“重复收费”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