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行测》数量关系要高度重视思维训练

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各地政法干警招录政策呼之欲出,虽然目前的行测考试大纲尚未公布,但是根据以往政法干警考试情况分析,今年政法干警的行测考察内容与以往的差别不大,仍将包括五个专项内容,若有变动也将是大专项中小题型的微调,大局不会调整。在下面的论述中,将对行测五个部分之一的数量关系备考进行分析。

  数量关系是基层政法机关招录考试常考的题型,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数量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技巧,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方面。在这一部分专科班和本、硕班没有明显区别,考察内容上基本一样,但是难度略有不同,本、硕班更注重深度挖掘考生的综合分析和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专科更倾向于基础运算能力的考查。

  通常情况下,数量关系包括两种题型:第一种题型是数字推理,第二种题型是数学运算。虽然在2011年的国考和上半年的4.24联考中未涉及到数字推理这一题型,但是考生仍不能忽视这一题型。因为某种题型的调整并不是一种常态,所以要做到全面复习、有备无患。在之前笔者就已经针对数量关系的多种题型给出解题建议,在此要特别阐述数量关系部分整体的解题思路。湖南公务员网老师认为在复习数量关系时应掌握多种方法,同时提升思维,真正的提高数量关系答题能力,赢取高分。


  一、数字推理


  数字推理指的是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包括数列型数字推理和数图形型数字推理。常规解答数字推理的方法有以下5种:

  (1)逐差法:依次通过做差的方法来发现规律;

  (2)逐商法:依次通过做商(积)的方法来发现规律;

  (3)局部分析法:着重观察局部数字的特点来发现共性的规律;

  (4)整体分析法:将数列看做一个整体来发现共有的规律;

  (5)特殊数字分析法:着眼于题干中的某个具体特殊的数字分析,适用于幂数列。

  在此,提醒考生,答题方法对提高做题速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生首先要了解每种方法的涵义以及适用范围;其次,在理解的基础上多加练习,在实践中反复运用,以达到熟能生巧的效果。至于会不会出现个别难度较大的题目,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是知识都有一定的连贯性和传递性,考生只需将几种简单的数字推理规律进行组合或是跳出常规的数字推理规律范围,就能从变化趋势中发现规律,得到诀窍。


  二、数学运算


  数学运算是非常重要的考察内容,尤其涉及涉及数学基础知识,很多考生都认为难度较大,不仅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来计算,正确率却不高,得到的分数很低。在这个时候答题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缩短计算时间,提高答题效率。京佳崔熙琳老师总结了以下6种答题方法:

  (1)代入法:代入法可以使考生更快的找出正确的答案。其中基本要点有:题干问最大值,则从选项中由大到小代入,问最小值,则从选项中由小到大代入;其次,代入法结合排除法,本着“先猜后验”的原则,谨慎求解。

  (2)方程法:方程法是指将题目中未知的数用变量(x、y)表示,根据题目中的等量关系,列出含有未知数的等式,通过求解未知数的值,来解应用题的方法。

  (3)逐步分析法:逐步分析法又叫推导法,它包括顺推法和逆推法。顺推法主要是指从题干的开始按照题目条件顺序推断;逆推法的要义是采用逆向思维,即从题干的结论入手,采用倒推的方法,寻找最终的结果。

  (4)归纳法:归纳法是从已知条件入手,通过简单分析情况,归纳出解决此类题的规律的一种方法。归纳法是解决数学运算的基本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5)特值法:所谓特值法,就是在某一范围内取一个特殊值,将繁杂的问题简单化。通过特殊值可以将题目具体化、简单化,能迅速求解。

  (6)总分法:总分法主要包括分类讨论法和分步讨论法。分类讨论是一种逻辑方法,它体现了化整为零、积零为整的思想与归类整理的方法。分步讨论则是指有时候有些问题通过一步是无法解决的,因为需要分步然后一步步解决。此方法尤其适用于排列组合题目和概率类试题。

  知识无限,考点有限!方法固定,解法灵活!针对数量关系,考生要树立这一思想,高度重视思维的训练,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政法干警考试更多复习技巧可参考《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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