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12-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系湖南省民政厅直属福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假肢、矫形器、医疗康复护具、助行器、运动治疗康复器材的研制装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结合中心发展的需要,我中心2011年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理论水平和实践及应变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民政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
(三)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四)达到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具体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网站(http://hunanjz.mca.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话传真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我中心六楼办公室报名。2011年在校应届毕业生须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电话传真报名:报名者将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传真到本中心(传真号0731-84719300)。传真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带齐有效证件。以传真方式报名的,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取消报考资格。
各报名人员需填写《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表二),交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4、考试方法
考试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对确实急需进人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
报考经济管理和会计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报考假肢矫形器制作和康复理疗的人员采取笔试、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操作占30%、面试占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操作):报考经管、会计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进行面试;报考假肢矫形器制作、康复理疗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操作人员,参加操作人选全部进行面试。
考点设在本中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和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网站公示一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者与我中心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联系人:戴丽谦  何 奕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19300
附表:
1、2011年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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