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原长沙市卫生学校)是经湖南省政府2011年3月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座落在长沙星沙经济开发区。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 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批准,市卫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引进(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聘用合同制,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考岗位,所需条件,考试办法
五、报名
1、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15日。
2、报名可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学或相应科室临床工作证明、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拥有 本科以上学历的还需携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到学院人事科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所有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需将相片、相关证书、 证明(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学或相应科室临床工作证明,本科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相片)的电子扫描文档及报名登记表的 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171287230@qq.com中。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电子邮箱(网址:www.163.com邮箱名:cwzyrs@163.com电子邮箱密码:84015906)中下载。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学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31-84015906。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5、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0日,领取地点学院人事科。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内容专业知识面试和试教,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业务考核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体检
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业务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业务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业务考核成绩(70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业务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应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0731-84015906
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社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0731-88666045
或可登录网站:www.cshr.com.cn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