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2013-1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编制管理和提升疾病预防工作人员队伍专业水平,根据平江县编委会议及平江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经疾控中心申报 县编委列编,县人事局核准,决定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由李岳玲任组长,童缅思任副组长,何汨池、罗建安、黄振宇、潘石奇、邱卫星、余智明、苏东阳、张雄伟、杨湘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事局,杨湘林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疾控事业,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专业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考试和计分方法:
   1、报名。凡具有平江户口,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于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进修、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设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三楼(北街县城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向前100米处)。
  2、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3、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方可开考,但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岗位应考人数可能不足,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放宽到3:2或2:1开考。
  (2)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鉴于疾控中心的实际情况,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
  (4)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得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5)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8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作弃考处理,考试必须3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


   (6)成绩公示,接受监督。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考核体检入围(按1:1比例)者进行考核,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四、聘用和管理
  1、拟招聘人员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考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3、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当事人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一:招聘计划 附二:考试大纲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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