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县2011年公开招聘49名教师简章

2013-1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不断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常委会议教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笔试与试教相结合的原则;

4、优先补充边远乡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原则;

 

5、严格按政策规定优惠加分的原则;

6、按总分从高到低自选职位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1、幼儿园教师3人

 

 
科目 人数 乡镇学校 幼师 合计 牛田镇 中心幼儿园 1 1 灰山港镇 中心幼儿园 1 1 县幼儿园 1 1 合计 3 3

2、小学教师40人  

科目 人数 乡镇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合计 武潭(8) 善溪小学 1 1 2 熊家村小学 1 1 2 希望小学 1 1 2 八一小学 1 1 2 鲊埠(6) 拨云小学 1 1 1 3 瓦渣湾小学 1 1 1 3 马迹塘(7) 洞庭完小 1 1 2 石门完小 1 1 易家坊完小 1 1 王家村完小 1 1 泗里河完小 1 1 柳山完小 1 1 三堂街(7) 乌旗山完小 1 1 赤塘完小 1 1 合水桥完小 1 1 龙牙坪完小 1 1 九峰完小 1 1 湖莲坪完小 1 1 荆竹界完小 1 1 大栗港(7) 灵山小学 1 1 1 3 刘家村小学 1 1 2 金牛小学 1 1 五羊坪小学 1 1 松木塘(3) 天井山小学 1 1 三节塘小学 1 1 2 牛田(1) 杉树仑学校 1 1 灰山港(1) 源家桥完小 1 1 合计 10 10 6 4 4 5 1 40

3、初中教师5人  

科目 人数 乡镇学校 数学 物理 化学 政治 生物 合计 马迹塘 龙溪中学 1 1 三堂街 合水桥中学 1 1 鸬鹚渡 板溪中学 1 1 大栗港 栗山河中学 1 1 沾溪 伍家洲中学 1 1 合计 1 1 1 1 1 5

4、职专教师1人  

人数科目 学校 电子电器 合计 县职业中专 1 1

 

三、报考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需具有相应报考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桃江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需具有相应报考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师职位的,需具有幼师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6日,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乡镇(居委)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按所设岗位类别报名。
3、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4、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五楼中会议室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37-8822217
五、优惠加分
1、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由上级组织部门安排且任职期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根据湘组发[2008]7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在笔试成绩中加8分的优惠政策。
2、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六、招聘办法
1、笔试
①时间:7月12日上午8:30—10:30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A、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内容(幼师科目包含语、数两科内容),按小学内容占30%、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20%命题;B、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初、高中知识,初中内容占30%,高中内容占70%;C、报考职专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知识。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计入总分。
2、试教
①时间:2011年7月18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试教对象:分科目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确定试教入围对象。
④内容: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应课程的教科书内容,具体内容抽签决定。
⑤试教顺序抽签决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计入总分。
3、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由此空出的职位数由组委会另行研究决定招聘。
4、根据笔试、试教成绩的总分,分科目按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学历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前)。试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相同类别科目总分高低依次递补(选岗完毕以后不再递补)。
7、同类别同科目拟聘对象,按笔试、试教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由本人于7月25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自主选择职位,逾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此空缺的职位由组委会另行研究决定招聘。职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8、拟聘对象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后聘用,县教育局按招聘计划与自主选岗情况安置到相应职位,上岗一个月内办好聘用手续。
9、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10、凡聘用考生,须在受聘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乡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七、本招聘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
 
 
桃江县教育局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编委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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