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1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中央及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按照湘人社函〔2012〕381号文件精神进行。网上报名完成后,属娄底市考区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下载打印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县市区的报考人员还须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盖章),于2012年9月24—25 日到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823633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粘贴在《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的背面,并提供与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1张。

  三、报考人员所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人社函〔2012〕239、381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代人考试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工作中不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甚至帮助弄虚作假而导致本单位参考人员出现严重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的组织,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由市人社局会同各行业考评组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湘人社函〔2012〕381号文件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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