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测绘、国土资源保障技术支撑、地理信息系统、国土资源规划、水工环、地质勘查、监测、设计、监理、矿产地质勘查、地质科研、地质学科普、古生物研究、工程勘察、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聘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见附表二)
3、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请自行下载填写《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表三),直接到各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给予回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70%,专业知识占30%)。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有关具体考务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2)。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