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面试工作由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2年6月28日
3、面试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4、面试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于上午7点15分前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前坪集合准备候考,8点30分开始面试,届时仍未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731-28109169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2年6月20日
微信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