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引进13名教师简章
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补充教师,根据县委常委议教会议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设置:
职业中学教师5名:数控加工或模具制造1名、电子电工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设计方向)、数学1名;
高中地理教师2名;
农村中学教师6名:语文、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各1名。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引进。
三、引进方式
采用说课与考察相结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引进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五、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历史。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外地在编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35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证要求:必须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学科对口。报名职业中学职位教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引进后一年内获取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语文教师职位应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其他说明:县内在岗的特岗教师和今年被省特岗办正式录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外地在编教师报名须经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必须由人事股签字、盖章)。报名职业中学数控加工或模具制造、电子电工必须具备初级技能证。
7、健康要求:身体必须健康,达到湖南省特岗教师体检标准要求。
8、面试比例:按引进职位设置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果报名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经市人社局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引进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调整面试比例。
六、引进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1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在县电视台、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人事网、教育网等发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应聘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技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在职教师: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现所在地教育局人事股证明;
4、资格审查及其他:由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条件初审后,报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后发面试证。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5张,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8月9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总分100分)形式进行评价,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天。如果引进职位设置数的最后一个设置数上有两人或多人说课成绩相同的,则对其进行第二次说课评价并以第二次说课成绩得分高低进行录取。说课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说课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参与。
(1)说课时间:现场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
(2)说课地点:另行通知。
(3)说课内容:申报高中和职业中学职位的分别以高中和职中一年级第一册对口教学内容为说课内容,申报农村中学职位的以七年级第一册对口教学内容为说课内容。
(4)说课顺序:说课前抽签确定。
(5)说课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作为说课成绩。
(四)体检
1、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对象按要求等额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湖南省“特岗教师”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则从引进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4、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
(五)聘用和管理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考察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工资待遇按照现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2、新聘用人员(高中、职业中学除外)安排在除高村、岩门、绿溪口、兰村、兰里、隆家堡、谭家寨以外的乡镇中学,三年内不得调动、五年内不得参与进城考试。
六、纪律要求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对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麻阳苗族自治县引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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