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
全市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具体的遴选、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遴选、选调范围:报考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必须是全市范围内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和通过省公开招录(如省委选调生招录、全省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招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是全市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胜任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遴选、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具有遴选、选调职位(岗位)规定的条件(关于年龄的说明:在30岁以下指1981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2岁以下指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以下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报考者个人自愿报名,提交毕业证、身份证、身份证明(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照3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选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或经遴选、选调单位申请,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在报名时进行。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所报考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人事(政工)科(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三、考试
(一)准考证的领取
领取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原湘潭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241号,市内乘23路、103路在高新技术大楼站下车)。
领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综合知识,需加试专业的加试专业知识(见职位表中备注)。综合知识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常识以及运用这些常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时政热点分析、公文写作处理、公务员工作实务、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考试测查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基本能力。
2、时间。笔试时间为:
2012年9月8日
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
下午3∶00——5∶30 考专业知识
3、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
4、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天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经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时间和内容。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专业知识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60%+专业知识*40%。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综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确定考察结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
五、公示
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拟遴选、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批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与拟选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商调后,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商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商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商调。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附件:1、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址及咨询方式一览表
湘 潭 市 委 组 织 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