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省财政厅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湖南省财政厅面向全省财政系统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湖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15名。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一)。
二、遴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在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2年9月30日,下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经济、金融、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5年及以上财政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9时至10月1日17时。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 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用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报考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10月2日24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24时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分别由省公务员局和省财政厅组织。
综合知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限180分钟。
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知识。主要内容为财政学、会计实务、税收、财经法规和财政业务。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上科目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1月6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综合知识笔试60%、业务水平测试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办事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选。
考察由省财政厅和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省财政厅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试用期6个月。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省财政厅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整个遴选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16558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
附件:1、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2年湖南省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湖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