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至199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人民法院书记员等职位另有年龄要求的,以公布的职位条件为准。根据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凭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和司法部门证明可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013年4月15日9时至21日12时进行网络报名
此次考录报名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21日12时,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并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此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5月4日(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为5月5日)
报考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业务(含侦查)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并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湖南省符合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42个县(名单附后)法院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业务(含侦查)职位的,免考专业知识,其专业知识成绩按报考该职位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该科最高分数计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主要为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生如需复习教材,可购买2013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正版网购网址: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24。
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两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测试成绩各占50%;要求电脑打字速度8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20字/分钟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有意报考长沙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可拨打0731-85798284(法院),0731-88628245、88628247(检察院)咨询。
温馨提示
职位计划调整:4月24日至25日
笔试时间:5月4日(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为5月5日)
笔试成绩公布:5月22日左右
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22日至28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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