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湖南省茶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要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100个。
岗位序号 招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年龄 学历 专业 性别 备注 岗位
二、招聘方案公示方式及时间
此方案在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茶陵县电视台同时进行公告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20日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表所列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注:国土局下属事业机构职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职位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2012年11月20日报名地点:茶陵县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3、报名要求
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名费20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将相应调减招考计划。其中卫生、计生系统医护人员中检验、药剂、影像专业职位不受3:1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乡镇卫生院(会计专业除外)和计生服务站医护人员职位不举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乡镇卫生院岗位(会计专业除外)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1月23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时,按笔试中《行政能力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占总成绩的3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公示期满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合格者方可录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监督电话)
县纪委:0731-25268768(监督电话)
县人事局:0731-25216612(咨询电话)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茶陵县人事局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