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名单及部分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的规定,现就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名单及部分职位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统一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
二、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报考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报考县(市、区)、乡(镇)级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具体入围面试名单从各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公告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
报考省直垂管系统(地税、工商、质监)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属地原则划定,即报考省局、市局、县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县(市、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直司法(监狱、劳教)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市(州)级直属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报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系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省、市(州)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如少数职位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可适当放宽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并按规定程序由有关省直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三、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名单
详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与招考市(州)、招考单位联系,按招考市(州)、招考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分别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各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的相关信息。
四、部分空缺职位调剂
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其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将有部分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的原则、条件和有关程序是:
1、已经进入报考职位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不能再申请调剂。
2、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5、调剂分别在省直单位之间、本市(州)单位之间进行;省垂直管理单位及省司法厅直属单位(监狱、劳教系统)分别在本系统内进行调剂。
6、省直单位的调剂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乡(镇)的调剂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7、具体空缺调剂职位详见《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信息表》(附件2)。申请调剂的考生请按照调剂的原则、条件与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名。
8、申请调剂的考生被录用时必须与该招考单位签订服务期满3年以上才能流动的合同。
9、调剂报名时间。从6月4日至6日(每天8:30至17:00时止)。请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3)。
10、申请调剂的考生直接到招考市(州)、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递交调剂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复审。有关招考单位的联系方式附后(附件4、附件5)。
11、在调剂申请、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招考单位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符合调剂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调剂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围面试人选,并于6月15日前统一公布。
咨询电话:0731-8221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