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检察机关考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湖南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33号)、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精神,为做好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报考铁路检察院的考生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核,报考市州及所属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考生由市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核。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各市州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院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铁路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6月3日,地点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办公楼八楼820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30日上午8:30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集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1-84732639;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6月3日,地点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号)办公楼六楼6023室,咨询电话0731-88628245 88628247;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市芙蓉路6号)办公楼三楼314室,咨询电话0734-8850146;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至31日,地点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株洲市文化路568号)办公楼413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30日上午8:30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集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1-28108165 28108248;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政治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58514613;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2日,地点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邵阳市魏源路27号)办公楼一楼检务大厅;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31日上午7:30在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集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9-5635042;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金鹗中路216号)办公楼三楼311室,咨询电话0730-8887593;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6月3日至4日,地点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十二楼1212室,咨询电话0736-7794263;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407室,咨询电话0744-8223957;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益阳市金山南路249号)办公楼四楼政治部办公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30日上午8:00在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集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7-6100715;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23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6月1日上午8:00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集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5-2280180;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永州市宗元中路1号)办公楼二楼院务会议室,咨询电话0746-6370100;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怀化市迎丰中路737号)A2栋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45-2714626;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至31日,地点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3室,咨询电话0738-8315862;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五楼5007室,咨询电话0743-8531281。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准考证(上有监考老师签字)。


  (二)学历学位证明


  1、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2、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加盖章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


  (三)其它证明


  1、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等级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职位要求具有相关经历年限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四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的其它文字材料。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要求


  (一)请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复审,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如因故决定放弃面试的,请在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前告知资格复审单位。


  (二)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可靠,如今后审查中发现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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