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2012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1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市(州)分级实施。具体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二、省直单位、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报名原则上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各市州招考单位的报名方式详见各市州公告。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生报名时报考职位及职位相关要求等信息以报名网站公告的为准。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17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 月25日12:00至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政策业务咨询:0731-82217349,报名考务咨询:0731-82217753、84688383;技术服务咨询:0731-82688018)。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5日。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执行《公告》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阅读《报名须知》,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银联卡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手续。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如报考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于3月26日9:00-17:00到湖南人才大楼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市州的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的考生,于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二)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湖南人事考试院、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公务员专门培训机构等各种名义编辑、推销的书籍、上网卡或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及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务数据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3月28日前将本地加盖公章的《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考人员数据库和试卷预订数据库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尚不能自行光电阅读报名信息卡的市州可就近联系阅卡地点或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卡。各地有关数据上报后,未经省人事考试院同意,一律不得自行更改。
六、面试工作结束后,省直招考单位的面试成绩汇总表(含Excel电子文档)由省公务员局考录处复核并加盖公章后送省人事考试院进行成绩合成。成绩合成后,省人事考试院将考生成绩册报省公务员局考录处复核,再由公务员局考录局统一网上公布。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18、19日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并严格按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8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1份规格。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每个考区配发值班试卷1份,正常情况下值班卷不得启封,如遇特殊情况启封,须事先报省人事考试院总值班室同意,并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各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封签,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省人事考试院。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受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
试卷须由专人专车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九、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
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提前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书面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十、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并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3),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 ,严守纪律,明确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附件4),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超过10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附件5),并由各地考务主管机构留存备查。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全省笔试工作总值班室设在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0731-82217753。值班时间从4月21日8时起至19时止,各地必须在同一时间安排专人值班。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12日17:00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6)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十二、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主管机构须派专人于4月23日前将所有题本(含值班卷)和答题卡押送到省人事考试院。
十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 考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二、铃声设置
8: 30 (短音)———— 考生入场
8: 50 (短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预备
9: 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开始
11: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
13:30 (短音)———— 考生入场
13:50 (短音)———— 申论考试预备
14:00 (长音)———— 申论考试开始
16:30 (长音)———— 申论考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4月20日下午前
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培训情况。
(二)4月21日全天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8:25监考人员领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本、答题卡(试卷题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
8: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8: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题本、答题卡,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不得向后翻页。
9: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9:10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0:45 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1: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并让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并在试卷袋密封条上签字后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1、考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2、考生签名后的考场座次表、考场情况记录单与答题卡一同封装在答题卡袋。
下午: 申论
13: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13:25 监考人员领取申论考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13: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考生该项考试在指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13: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14: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14: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14:30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6:15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6:3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并让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并在试卷袋密封条上签字后,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1、考试结束后,申论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2、考生签名后的考场座次表、考场情况记录单与答题卡一同封装在答题卡袋。
附件2: 考 场 规 则
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