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对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入围
考生进行资格复核的通知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对入围娄底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的内容
主要审核入围面试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请入围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准备下列复核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限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少提供下列证件中的一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2)校、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奖励证书;
(3)校、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证书;
(4)专科学校校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校院系以上“三好学生”奖励证书;
(5)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证书;
(6)校级以上“优秀团员”奖励证书;
(7)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奖励证书;
(8)院系以上主要社团的主要负责人,须提供聘书或证明。
4、报名推荐表(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推荐表必须粘贴照片,应届生加盖就读学校党组织印章,往届生加盖毕业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印章,无单位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印章(必须红章);
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复核的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核的时间
6月30日和7月1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7月1日下午5:30。
2、资格复核地点
娄底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娄底市政府4号办公楼4201室、4203室)。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核。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列为面试对象。
2、考生资格复核合格后,需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招聘计划重新填写本人报考志愿(具体招聘计划表附后),并填写是否服从全市统一调剂和分配的意见。报考志愿当场填写后,一律不得变更。
3、初定7月15日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届时另行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