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嘉禾县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6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公告
为解决好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文件精神,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20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嘉禾县非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岗位、人数
计划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206名,其中高中教师61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45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详见《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服务期
1.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在嘉任公办教师服务满3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在嘉任公办教师服务满2年;
3.乡村教师评定为高级教师后,须在基层学校满5年服务期。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英语、音乐、体育、计算机等4个科目的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为全科及无的限报小学语文或数学科目。
(三)年度考核
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1年新入职教师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定等。
(四)岗位设置
选聘教师必须无条件执行所选聘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的规定和要求,且不能超过选聘学校的总岗位数。
(五)不得报考情况
1.近5年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三年城区城郊学校选聘教师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4.2022年以来,所任教学科成绩有一期或有一科在全县排名后10%的。
(六)加分项目
2023年起,参加城区学校跟岗学习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按每学期0.5分的标准,加入面试总成绩。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5日,通过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嘉禾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提前填写内容并手写签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最高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粘贴在报名表上),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到县教育局四楼419室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试教;先备课后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如同一学段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的,按抽签的方式分组进行面试,采取修正系数法修正试教成绩。
2.面试内容:我县中小学校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其中:
小学各科为2023年上期使用的五年级下册教材;
初中各科为2023年上期使用的八年级下册教材(其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
高中各科为2022年下期使用的高一年级第一本教材。
3.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面试地点:嘉禾六中教学楼。
5.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跟岗学习加分,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各学段、各学科选聘名额,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时,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拟选聘人员。
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按试教成绩采取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按修正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计算公式为:
修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本面试室该岗位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考生在该岗位面试室现场试教成绩×修正系数。
(六)考察与选岗
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列为选聘对象。按照所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聘对象试用期一个学期,试用期内如有不适应城区城郊学校教学需求的,可调整工作岗位。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公告中各项程序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及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教师工作事务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院等部门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5-6893962(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
嘉禾县教育局
2023年8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jh.gov.cn/2/67/95/54852/55891/content_3617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