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株洲茶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4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茶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茶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学历等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3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合格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在职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1. 公安辅警:茶陵县公安局公安大楼408室;2. 交管辅警:交通警察大队304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信用查询证明(银行打印);(4)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退役军人需带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试:
1.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笔试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茶陵融媒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茶陵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茶陵融媒发布面试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2. 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能测评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凡不能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已通过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管理。
六、考察
体能测评达标、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对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新聘用的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八、相关待遇
(一)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
(二)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目标管理奖;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购买住房公积金。
(四)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 公安辅警:19158207510;2. 交管辅警:0731-25220155。
监督电话:0731-25233659。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公安局、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茶陵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ling.gov.cn/c11042/20220719/i1904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