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70人)

2022-05-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湖南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7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娄底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推进落实“人才新政36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现发布娄底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与海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37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条件中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均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22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5月22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目录表(附件1)为准;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参加2022年度娄底市“智汇潇湘·才聚娄底”招才引智活动
 
  时间:2022年5月22日9:00-14:00。
 
  地点:湖南佳兴世尊酒店(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247号)。
 
  (2)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
 
  地点: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报名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报名材料
 
  (1)《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报名(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二)考试。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考试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情况进行安排,可采取考核、笔试、面试、试讲、实操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38-8262057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j.hnloudi.gov.cn/ldbzj/07/202205/a98927bd94ca4927b295480769a5b7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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