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题在申论考试中,从考试频率来说,一直都是高频考题;从分值占比来说,在客观题中占到分数的三分之一,不容小视。而想要拿到这三分之一的分数,首要攻克的就是要点分,其次就是格式分。这两个关键点一直困扰很多同学,尤其是格式如何不丢分。很多同学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记忆格式,这样的方式,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容易记忆混淆和错乱,记忆不全面等问题。现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教大家如何高效地从题干中判别格式。
在申论考试中,贯彻执行题经常考的文种要素有以下几种,第一,五要素包含标题、称谓、正文、落款、日期;第二,三要素,包含:标题、称谓、正文;常考的形式之下,又区别了很多文种,复杂且多,无法全面准确记忆。我们总结了三个点,来帮助大家理解记忆格式要素。
第一,五要素的情况:对外的、公开的、粘贴、离开本部门的都是五要素。比如:倡议书、宣传稿等
【解析】凡是公文一般都有标题。其次,公文如果有告知、通知的对象,那么就会有称谓。因此,只要公文需要对外,需要公开,也就是需要告知他人,那么就需要写上称谓。最后,公文上的内容,由哪个单位负责,要有所体现,就会在最后的落款处写明。因此,公文对外、公开的时候就需要说明这件事情的出处单位。离开本门的公文,不管是上行文,还是下行文,都涉及到离开本部门,也就是要对外,所以需要写上落款,加之落款和日期为一体,所以,需要写落款,那么日期也就需要一起写上。
第二,三要素的情况:现场的、面对面的、嘴巴讲的文种都是三要素。比如:讲话稿、发言稿、讲解稿等
【解析】同理,凡是公文一般都有标题。公文如果有告知、通知的对象,那么就会有称谓。因此,只要公文需要对外,需要公开,也就是需要告知他人,那么就需要写上称谓。唯一的差别就在于不写落款,那我们只需要明确为何不用写落款,就能区别开这两种格式情况。符合现场的、面对面的、嘴巴讲的文种,都是现实进行中的状态,是哪个单位的谁进行讲话,可以当场知道,因此,不需要在写落款以表明出自哪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