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永州市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湖南永州市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97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蓝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7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90名,县直事业单位107名。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蓝山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人事信息”查阅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部门认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相关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分两批开展,其中第一批为乡镇事业单位,第二批为县直事业单位,两批均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两批招聘的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并且不能同时报考两批招聘工作所列职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⑥职位条件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4、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职位,需由乡镇(社区/街道)党(工)委出具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在进行初审把关基础上的书面推荐,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合格。
 
  5、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6、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并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并审查合格。
 
  7、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8、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统一拍摄数码相片。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9、准考证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三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10、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笔试
 
  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确因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没有可比成绩的不得低于60分。
 
  1、笔试时间:
 
  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①乡镇事业单位各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②县直事业单位各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当场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成绩合成:乡镇卫生院、中心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除会计、网络管理职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除计算机信息管理职位)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增加毒品尿液检测项目,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进入考察及之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考生请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招聘过程中的各环节提供24时内的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截图,供工作人员查验;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于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应试考生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参加各环节活动。考试全过程按蓝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蓝山人民政府网的“人事信息”上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6、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职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蓝山服务,未满服务年限原则不予调动或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7、本公告解释权归蓝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2225892 2213462
 
 
 
 
  蓝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http://www.lanshan.gov.cn/lanshan/sydwzp/202106/78e3ee2a542c4a5f936b2ae2c93df15d.shtml?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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