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8:00— 3月31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衡阳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按照干部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公平、择优选用;
(三)严明纪律,依法依规。
二、选调计划
本次衡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具有法律、审计、财会、文秘类专业本科文凭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会计师证及审计师证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不限。
(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告。选调方案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刚直蒸阳”等平台予以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8:00— 3月31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衡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606室(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东路219号船山广场对面)。联系人:王令芝15873493139 联系电话:0734-6811266 报名邮箱:844134986@qq.com。
(3)报名要求: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免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或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证明;
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采取网络报名的考生则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在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按照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6.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7.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时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若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9.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由县纪委监委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10.调动。试用期满,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因工作成绩突出,提拔使用的除外)。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衡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衡阳县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委编办、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衡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提交衡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由衡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34-6811266(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0734-6868799(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734-682798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中共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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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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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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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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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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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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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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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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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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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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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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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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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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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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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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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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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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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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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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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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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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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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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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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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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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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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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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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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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审计学、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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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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