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公务员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省政府研究室职责和文字综合岗位需要,制定2020年省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人岗相适原则;公开遴选与跟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省政府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1名。
三、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研究室。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现为市州、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研究室在编在职人员,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3.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工作满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计算到2020年9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
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同时向各市州政府办公室(厅)、研究室发出书面通知。
(二)推荐报名
各市州政府办公室(厅)、研究室通知本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择优推荐人选,各市州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报名方式:推荐单位将报名资料寄送或派人送到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省政府二办南栋109室)。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省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登记表》(包括现实表现材料,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本人独立完成或牵头起草、自己最满意的文稿一份。
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组织推荐意见及提供的文稿等相关资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四)跟班及考试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情况,按照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5名跟班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确定3名跟班对象),到省政府研究室相关综调处室跟班,期限初定1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跟班结束后,进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和考核。考试为命题作文1篇,时长120分钟;考核由省政府研究室领导及跟班人员所在处室处长分别对其跟班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评价打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能力、事业心和吃苦精神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取文字综合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平均分为最终成绩,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1名体检、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决定
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根据跟班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七)公示
将拟遴选人选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转任
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报省公务员局,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0731—89990360,13667375343。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要积极、认真地做好推荐工作。
2.所有参与遴选的对象必须服从遴选工作统一组织,服从跟班期间工作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纪律。
3.遴选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领导下,由省政府研究室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跟班及考试考核,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组织体检、考察。参与遴选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遴选方案开展工作。
4.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9990396。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