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娄底市气象局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2020-05-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湖南娄底市气象局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20时。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湖南娄底市气象局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娄底市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针对目前岗位空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湖南省娄底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组织2020年度新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录日常工作,娄底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娄底市气象部门招聘2020届毕业生岗位与专业、学历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气象网(http://hn.cma.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投递邮箱为loudiqixiangju@163.com,报名表名称以“姓名+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命名。例如:张三+男+理学学士+南气+大气科学+**县局+是(否)。佐证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告单、奖励证明、论文(可选)等材料的扫描件,请将所有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全部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20时。
 
  (三)资格审查
 
  娄底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通过湖南气象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气象基础知识、气象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试卷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出题。
 
  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题目为结构化面试题型,面试主要考察个人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总分100分。
 
  六、聘用进度
 
  (一)考察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取50%确定),由娄底市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名单在湖南气象网公布。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二)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县(处)级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布拟聘用名单
 
  拟聘毕业生在考察、体检和其资格条件复查合格后,呈报省局人事处批准,并将其名单在湖南气象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报名自愿参加调剂并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我局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称三方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和调剂。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一般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招聘考试均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其通讯工具均上交关闭统一保管。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娄底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过程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西贸街173号娄底市气象局
 
  联系邮箱:loudiqixiangju@163.com
 
  联系人:梁志龙 13627380333
 
  联系电话:0738-8226209
 
  邮编: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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