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改善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够的现状,充实工作力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编制、人社部门参与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0年计划面向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angzhi.zjj.gov.cn/c2530/)查询。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住建局人教和计划财务股(304室),联系人及电话:谷玲俐15907407368。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5月18日
领取地点:县住建局人教和计划财务股(304室)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20年5月20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只进行尿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住建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angzhi.zjj.gov.cn/c2530/)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因公示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流动调配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744—6223388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