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长沙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4人公告
长沙县实验中学是一所年轻的公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省重点中学),坐落于省会长沙副中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南省广电中心、长沙世界之窗、长沙市八医院、三一重工、蓝思科技毗邻。距黄花国际机场、长沙火车站、武广高铁站约15分钟车程。
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6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212人。其中长沙市首席名师1人,长沙县首席名师6人,特级教师5人,国家、省级骨干教师18人,高级教师110人(含正高级4人),学科带头人7人,长沙市卓越教师7人,教师教师平均年龄38岁。校园占地面积303亩。学校校纪严明,校风纯正,近五年高考二本以上升学率均保持在80%左右,曾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省级示范性高中。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目 |
高中语文 |
高中英语 |
高中政治 |
高中地理 |
职数 |
1 |
1 |
1 |
1 |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应届生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教育部“双一流”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南大学、首都师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学院);或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如属于研究生学历,则要求本硕专业一致,且本科学校不为独立学院。
其他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等级证、普照通话等级证(语言类要求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http://www.csxsy.cn)、星沙及省市人才网,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预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12:00截止(扫描进入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并发至报名邮箱:guirongchen@sina.com)。
2、网上资格初审:4月10日,资格初审合格名单见网上公示。
3、现场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地点:长沙县实验中学致远楼三楼行政会议室(301)
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解除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可凭有效证明)、本硕毕业证(应届生须带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所有证书请自备复印件一套,查验时复印件上交且不退还。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2、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微信)上公示。
3、笔试地点:长沙县实验中学致远楼三楼行政会议室(301)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解除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4、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四)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
2、试教入围名单、具体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3、试教时量及内容:试教时量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内容为所报学科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内容。
4、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成绩折算
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
(六)体检
1、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须达到优秀等第(85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4、所有签约对象,均须到学校见习三个月(不达要求者,适当延长见习时间,6个月内仍不达要求者解除协议),见习期内学校补贴生活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教师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享受长沙县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学校提供工作住房。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纪检监察和县教育局的全程监督与指导下,由县实验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3、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县实验中学官网、长沙县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长沙县实验中学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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