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中共衡东县委研究中心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7日。考试内容:①公文写作;②调研报告写作。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衡东县委研究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衡东县委研究中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和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字和办公室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全额事业编身份(乡镇人民政府、医院除外)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有教师合同服务期的,需满服务期),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和报名(2019年6月24日至27日)。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计算机加密通信系统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103室(联系人:何仁斌,联系电话:15211472616)。
2.资格审查(2019年6月27日)。由县委研究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研究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3.笔试(2019年6月28日上午8:30—10:30)。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拔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选调计划。考试内容:①公文写作;②调研报告写作;笔试成绩100分。考试地点: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实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6.试用。拟选调人员安排到县委研究中心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中共衡东县委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中共衡东县委研究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