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潭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书记员23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9:00至5月16日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湘潭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经研究,湘潭市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湘潭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62名,湘潭县人民法院42名,湘乡市人民法院39名,韶山市人民法院11名,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42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3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原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在报考法院工作不足10年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在报考法院工作10年以上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9日9:00至5月16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报考人员登陆该网址进入“湘潭市法院2019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湘潭市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报考法院。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8: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7: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9年 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技能考试为听打考试,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时间为2019年6 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技能测试听打速度未达到60字/分钟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三)笔试、技能考试成绩查询
笔试、技能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19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在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技能考试成绩。对笔试、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26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58号,电话58553348)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28日14:30至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申请查分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按照1:2以内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中院将进行调剂或酌情核减职位。(调剂是指中院按报考情况将考生调整至其它法院)。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技能测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分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17:00,各招考法院通知资格复审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汇总情况报中院政治部。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及要求: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湘潭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签字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事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 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考生。
2.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各招考法院负责实施,中院派人现场巡考。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
(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进行公告。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此外,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的,建立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备用人员库,在同等职位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年内有效)。结合全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市中院有权在服从调剂的备用人员库中进行调剂安排,所调剂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招考法院组织报考该院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完成后,各法院将体检结果报中院。
(八)考察
中院审核体检结果后,通知各法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市中院研究审定。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与聘用
各院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中院党组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选在湘潭法院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原已与录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的拟聘用人选无试用期,按照实际工资发放。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全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全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院党组研究确定的方案所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报名系统和湘潭法院网(http://xt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0731-58553348
湘潭县人民法院 0731-57757615
湘乡市人民法院 0731-56823818
韶山市人民法院 0731-55692110
雨湖区人民法院 0731-58201737
岳塘区人民法院 0731-58286116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湘潭市考试院 0731-58568994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委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731-58553235。
附件: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