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益阳桃江县卫计系统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10-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湖南益阳桃江县卫计系统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大会议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桃江县卫计系统 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7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9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预留本县少数民族考生录用计划1名),特制定本考聘公告。
  一、考聘职位与数量
  见附件1。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主治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等要求
  见附件2、附件3
  (三)其他要求
  本县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聘。
  三、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737-8880102。
  3.报名: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报名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护士执业证或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2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的经历证明,本县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由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分县级或县城卫计单位内科、乡镇卫生院内科等33个类别,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类别中的1个职位。
  5.每个职位考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聘计划数,其所调减职位数在笔试前调剂到符合报考比例的其它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类别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试卷分6个专业类命题,即:①西医类(含内科、儿科、外科、眼耳鼻喉科、妇产科、妇幼或妇科、骨科、精神科、放射科、麻醉科、B超科、卫生应急科、病理科等职位);②中医类(含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肿瘤科、针灸推拿科职位);③药学;④中药;⑤检验类(含医学检验、卫生检验职位);⑥护理类(含护理、助产职位)。不指定笔试试题范围和参考书。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分值:100分,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聘计划,分职位类别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遇笔试末尾名次相同的人员,一同入围面试)。县人社局组织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相同职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分值:100分,按40%计入总分。
  (5)因入围面试人员在组织面试前主动放弃面试出现空缺,则按相同职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分职位类别按考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有执业资格的列前;都有执业资格的,以执业资格高的列前;执业资格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局统一组织体检。
  本县少数民族考生录用,按县编办《2011年第四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类别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对象根据相应的职位类别,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3.聘用对象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五、纪律要求
  凡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舞弊或出具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参与以上各环节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六、本次考聘由桃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2017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聘职位与数量
  附件:2.2017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专业等要求(县级或县城卫计单位)
  附件:3.2017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专业等要求(乡镇卫生院)
  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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