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零陵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6人公告

2017-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湖南永州零陵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6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院(零陵区芝山北路1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永州市零陵区2017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区工作和创业,为零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原“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23个岗位。详见《2017年永州市零陵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区编制管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院(零陵区芝山北路1号)。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2017年永州市零陵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考核(考试)
  对于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引进。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对于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的岗位,其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需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测试综合知识,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在笔试前2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对于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直接面试; 10人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对象。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
  10人及以下岗位直接面试引进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结合引进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区级、市级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所有录(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五、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2017年零陵区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2017年零陵区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其中到区属企业单位工作的,其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生,每人每月3000元;原“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区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区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在零陵城区购买首套商品房,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的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由区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区工作的,在编制范围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区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其他
  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调离零陵工作的,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增加部分、住房补贴等全额退回区财政或用人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6-6232708(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6-6235929(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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