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7-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教师招聘5人公告发布。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以本专业的初、高中教材为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1年,是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7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70人,教学班级66个,在籍学生4000余人。学校座落于市城区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积212亩,是一所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齐全、环境宜人的花园式学校。办学2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好,学子遍布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同意,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本次招聘计划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jjedu.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zjjsmz.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1年,是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7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70人,教学班级66个,在籍学生4000余人。学校座落于市城区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积212亩,是一所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齐全、环境宜人的花园式学校。办学2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好,学子遍布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同意,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本次招聘计划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jjedu.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zjjsmz.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实施,张家界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监督。资格审查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公告。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7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市民族中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及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以本专业的初、高中教材为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分值。面试采取技能操作(试教)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张家界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报张家界市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考试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实施,张家界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监督。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实施,张家界市教育局监察室进行监督。考察应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由考察组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3)。
  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组织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由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根据空缺名额,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查并报张家界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及张家界市民中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张家界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张家界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张家界市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及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张家界市人社局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被聘人员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和市民族中学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张人社发〔2014〕70号及本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要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此次招聘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0744-835211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监察室:0744-886130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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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民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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