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市三支一扶招募考试须知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准考证》采用应试人员网上自助打印方式获取。考试时如发现应试人员所持《准考证》与《座次表》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在“电话”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3、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携带规定外物品(含资料、移动电话、电子接收<发射>及存储器材等)进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4、客观题科目作答,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规定在试卷或答题纸上填写作答的,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作答。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或在密封线之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的,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有误,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
6、开考铃响才能答题,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应试人员考试时间内全程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违者作严重违纪处理。
7、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内安静、清洁,考场内禁止吸烟。考试时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夹带、偷看资料、偷看他人答案等一切舞弊行为,违者按违纪处理。
8、终考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试人员必须待监考人员验收考场试卷、答题卡(纸)无误并在监考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作为交卷凭据)后,应试人员方可依次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10、考生持此证进入考场,即表示应试人员已阅读上述“应试人员须知”,认可并遵守相关规定,承诺诚信考试并承担因违纪而受到的相关处理。此证须留存至面试结束后。
11、请考生尽量不开车参加考试,以免造成交通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