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察与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印发《常德市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察与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组宣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桃花源风景名胜管理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察与审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常德市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察与审批工作方案
  为选拔德才兼备的公务员,确保新录用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察与审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7年7月20日以前完成。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招录机关不得随意扩大考察对象的范围,不能放弃对考察对象的考察。
  三、考察原则
  招录机关在考察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考察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四、考察内容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在道德品质方面,主要考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五、考察标准
  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要把政治思想坚定、能力强素质高、道德品质良好、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②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⑤现役军人;⑥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3月10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⑦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⑧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六、考察程序
  1、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其中,考生系已参加工作的,到其所在单位考察;考生系应届毕业学生,到其原所在学校考察;考生系待业人员的,到其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或其从事临时工作的单位考察,也可根据情况到原所在学校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前,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
  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职务等情况。对表现不好、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2、撰写报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报告应准确客观,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及考察意见,考察意见必须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得含糊其辞。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
  3、上报情况。在2017年7月23日前,招录机关根据管理权限将考察报告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和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市人社局公务员科汇总后将考察情况上报市招考办。
  七、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市招考办的领导下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其中,区县市公安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区县市公安部门共同组织考察;区县市专职武装干事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区县市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考察;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职位分别由市法院、市检察院组织考察;选调生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组织考察。
  招录机关应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考察工作,包括制定考察方案、选派考察组成员、审定考察结果及研究处理考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考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察组,承担具体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的数量由招录机关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了解报考职位的工作性质。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考察前,招录机关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
  招录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考察工作,严把考察关,确保考察质量。参与考察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公正廉洁。考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考察,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
  对招录机关作出不合格结论的或发现招录机关在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市招考办将派人进行实地核实。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对因失职导致考察结果失真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录用审批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由市招考办审定、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招录机关应及时上报拟录用人员审批材料。党群机关、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录用公务员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核;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关于办理××单位 2017年度公务员××人录用手续的请示》或《关于办理××区县市 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手续的请示》(1份)、录用审批表(1份)、拟录用公务员花名册(2份)、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批名册(4份)、考察工作总结(1份)等。录用审批表由招录机关到市人社局统一领取,拟录用公务员花名册由各招录机关自行打印(A4规格),样式见附表。市直单位的分别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区县市的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区县市为单位分别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的呈报工作须在2017年7月23日前完成。录用审批时,未取得文凭者,可适当推迟办理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2017年8月31日。招录机关的拟录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授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或核减后的招考计划。全市考试录用结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常德党建网、常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附件:1.关于办理××单位 2017年度公务员××人录用手续的请示
  2.关于办理××区县市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手续的请示
  附件1
  关于办理××单位2017年度公务员××人录用手续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我单位申报招考职位××个,招录计划××个。因报考人数不足、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的招考职位为××个,招录计划××个。因面试后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阶段放弃以致核减计划××个。在计划申报、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个环节,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严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拟录用人员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并且不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经研究,拟录用×××等××人为我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请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2017年度拟录用公务员花名册
  ××××××局
  2017年×月×日
  附件2
  关于办理××区县市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手续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我区县市申报招考职位××个,招录计划××个。因报考人数不足、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的招考职位为××个,招录计划××个。因面试后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阶段放弃以致核减计划××个。在计划申报、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各个环节,我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各招录机关共同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严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拟录用人员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并且不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经区县市委组织部、区县市人社局研究,拟录用×××等××人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请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2017年度拟录用公务员花名册
  ××区县市委组织部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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