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临聘临床护士30人公告

2017-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湖南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临聘临床护士30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 6月 21日至6 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宁远县重华北路1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宁远县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临聘临床护士简章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医院临床工作有序、健康正常运转,经请示县政府主管部门同意,2017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公开招聘职位共1个,共30名。报考条件见《2017年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临床医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原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宁远电视台、医院内网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 21日至6 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宁远县重华北路1号)
  联系人:樊先生18174648088; 蒋先生:1303747910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有资格要求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录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等证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办理报名手续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6、报名年龄以周岁计算(计算时间以2017年6月30曰截止)。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
  2、考试地点:县人民医院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涉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为辅。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下午
  3、笔试地点: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大会议室
  八、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医院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用人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聘合同期3个月,试聘期间如违返合同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合格人员,按合同规定解聘,试聘合格的续签三年聘用合同,护理专业应届生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
  十三、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人民医院樊先生:18174648088、蒋先生1303747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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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诚信承诺书
  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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