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张家界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监狱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安排见附表。
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日—3日(其中体能测评对象的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日),由各招录单位派人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市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的资格审查地点如下:
1.报考永定区职位的资格审查地点为永定区政府大楼东楼10楼区人社局会议室,联系电话8596681;
2.报考武陵源区职位的资格审查地点为武陵源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5628725、5618037;
3.报考慈利县职位的资格审查地点为慈利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3237278;
4.报考桑植县职位的资格审查地点为桑植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237686;
5.报考市直单位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地点为市人社局8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230179;
6. 报考张家界市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229213。
人民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监狱警察)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张家界监狱联合组织实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指导监督。乡镇人武专干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人社局与军分区联合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予以监督。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6月2日上午8点准时赶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体育场进行体能测评(如遇雨天体能测评时间顺延)。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人武专干按照《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遗失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请于5月31日至6月1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806室考试中心补办笔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 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将于6月14日(星期三)上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8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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