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名)

2017-05-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6月5日至6月8日。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名)公布如下。
  2017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名)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95名、乡镇事务中心37名、医疗机构96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5日至1999年6月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均可放宽到大专,年龄均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江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6月5日至6月8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人数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10:00在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发布。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http://124.128.152.242/wb_hnyongzhours/webregister/index.aspx)→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阅读相关文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关闭浏览器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并将网站添加到兼容视图列表)→上传本人照片(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打印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原件、2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24日在永州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内容,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内的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招考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5月12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方可报考;报考人员高考时的户口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均考一科,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80分)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20分),护士和助产士考试内容相同;会计、文秘、计算机信息人员、经济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2)县广播电视台:后期制作岗位笔试内容为后期制作专业知识,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采编专业知识,播音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播音专业知识。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 上午8: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会计、文秘、计算机信息人员、经济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县广播电视台:后期制作、记者、播音员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
  (3)县民族歌舞剧团:舞蹈演员岗位的面试采取舞蹈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
  (4)其他岗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和“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46-2330837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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