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气象部门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告

2017-04-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湖南株洲市气象部门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1人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省气象部门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株洲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2017年株洲市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5〕53号)、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气象部门毕业生录用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局审批的方案,结合株洲实际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办法:笔试加面试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简历投递时间
  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不投简历者,不获取录用资格。
  2.简历投递方式
  邮件投递、当面投递、邮寄投递。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苗路196号气象局人事科,邮政编码:412003,联系人:刘高军、罗慧妮,联系电话0731-22496807手机:13786303918,18007338772,QQ联系:471778087,邮箱地址:zzqxj_rsk@126.com。
  3.条件审核
  4月1日至2日,人事科组织对报名毕业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参加考试。
  4.公开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考察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前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内容及形式:自我介绍(5分钟、30分)+统一面试题1道(时间10分钟、4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1道(时间10分钟、30分)。
  体检考察:按体检对象与计划招录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及考察情况,报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将拟录用人选报省局人事处审批后,公布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七天。
  五、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本次考试均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所有考官在面试期间均上缴通讯工具并统一保管。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市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确保公正公平。对参加公开选拔过程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招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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