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讯:11月14日,从湖南省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凤凰县今年录用公安、财政等25名公务员,至此凤凰县拥有在职公务员编制1539人。
凤凰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步步把关,县纪委跟踪全程监督,尤其是监督考察组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有徇私舞弊行为。
经过层层“筛选”,经报湘西州人社局及州级相关单位批准,最终决定录用2016年度25人为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标准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确定,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录用对象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要认真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