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怀化新晃县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新晃一中教师岗位报名及考试分师大考点、新晃考点二个场次进行,现场报名后在报名地进行考试,第一场:湖南师大,报名时间2016年 6月28日,地点在湖南师大;第二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 29日-2016年6月30日,地点为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其他职位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 28日-2016年6月3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统职位在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⑵其他职位在新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7楼709室)。笔试科目按岗位划分,《综合基础知识》该科目可结合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备考。详情如下: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在教育、卫计等部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涉及单位19个,计划招聘岗位总类59个,人数150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 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时,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中招收”和《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十四条“自治县自治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干部或工人时,应先招收侗族和少数民族人员” 规定,部分职位限本县籍少数民族的,要求在2016年6月28日前具有本县少数民族。
(七)年龄界限: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八)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新晃一中教师岗位报名及考试分师大考点、新晃考点二个场次进行,现场报名后在报名地进行考试,某岗位职数在上一场次已录满的,该岗位下一场次不再设岗招聘,未录满的则按场次顺序往下招聘到完成招聘计划为止。第一场:湖南师大,报名时间2016年 6月28日,地点在湖南师大;第二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 29日-2016年6月30日,地点为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同一考生只能报考一次同一岗位。联系电话:18975094989.
2、其他职位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 28日-2016年6月3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统职位在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⑵其他职位在新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7楼709室)。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根据物价核定标准收取)。根据晃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下列人员免交考务费:1、居民户籍地在农村的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子女凭相关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可免交考务费;2、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凭民政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月报表可以免交考务费;3、城镇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可以免交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笔试
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岗位直接进入试教考核。其他职位笔试事项如下: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 8日。
(二)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新晃县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卫计类会计核算中心财会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财务审计员一和财务审计员二、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四、五、七、八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
(2)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其他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左右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1)综合基础知识
①新晃县乡镇幼师岗位为师范类专科内容,含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②新晃县一中教师新晃考点岗位、思源实验教师岗位、乡(镇)学校教师岗位为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等。
③卫计类专技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时事、政治等。
④其他职位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
(2)专业知识为各岗位专业所对应的知识。
(三)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7月6日至7月7日前在报名处领取。
(四) 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部分无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五)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降低比例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
1、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其余岗位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新晃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员岗位、新晃一中教师新晃考点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其余职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各职位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如下:
1、新晃县乡(镇)学校乡镇幼师岗位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
2、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新晃县乡(镇)学校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3、新晃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岗位、新晃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三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4、新晃县卫计类工作人员岗位、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技人员二岗位和财会人员岗位、新晃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二、四、五、六、七、八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岗位、新晃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职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新晃县一中教师新晃考点职位、乡(镇)学校幼师职位、新晃县乡镇学校初中理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三、新晃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技人员二岗位和财会人员岗位、新晃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岗位、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二、四、五、六、七、八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卫计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员岗位按笔谈成绩占30%,现场实际操作成绩占7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中旬。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下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县 纪 委 胡淋坤 6223899
县人社局 杨明周 6223506
县教育局 杨剑云 6221133
县卫生局 杨汉中 6222458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乡镇卫计类专技人员由县卫生局统筹安排聘用岗位。新晃县乡镇学校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优先选择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根据各乡镇空岗、所需专业人员进行分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517(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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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