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日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2016 年度湖南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共634名,其中男性513 名,女性121名。
此次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 年(含试用期一年),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招聘要求:要求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报考资格条件,原则上为湖南省籍(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报考人员户口在湖南省)或湖南省生源。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未参加此次招警考试的,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笔试前时间安排
报名: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在3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交本校相关院系,公安院校统一审核后,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汇总表》,经省公安厅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其它公安院校学生请查看本院校安排。
报名费:3 月25 日前,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公示无异议的报名人员材料和报名费150 元/人、电子证件照(用身份证号码命名,近期免冠2 寸正面蓝底证件照,jpg 格式,20KB 以内)交省人事考试院。
准考证发放时间:4月15日前,省人事考试院将准考证交公安厅政治部统一发放给报考人员。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湖南省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根据院校所在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
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 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 分钟。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用书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公共科目试题由国家公务员局委托命制,考试大纲由国家公务员局提供。专业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试题由公安部负责组织命制,考试大纲由公安部提供。
笔试成绩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3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4 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长沙市。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湖南省职位的,在院校所在地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组织工作。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 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